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奮戰四年 席夢思終獲商標權

      席夢思大戰蓆夢思!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通過床墊業者美商席夢思( Simmons)申請席夢思中文商標案,不過,本土床墊業者蓆夢思(Se emoons)提出二件異議案,一件遭到駁回,另一件未定案。
  席夢思表示,就算還有爭議,也不會阻礙商標權的行使。
  台灣席夢思總經理曾佩琳表示,Simmons在美國成立彈簧床品牌一三八年,在台灣成立分公司,申請近四年,直到最近才成功註冊席夢思中文商標,以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使用,因為對品牌業者,商標沒有獲得正名,被其他人使用或誤用,不但混淆消費者也損害業者權益。
  但重新申請過程為何如此辛苦?其實有段故事,曾佩琳說,席夢思二年前就向智慧局前身中央標準局申請註冊商標,不過當時民情都以為席夢思就等於高級彈簧床,屬於通用名詞,因此判決不得註冊商標,也因此這項前例,讓席夢思重新註冊商標之路,比其他業者更費時。
  台灣另一家本土的蓆夢思床業,也為了捍衛品牌,對於美商席夢思註冊中文商標,向智慧局提出二件異議案,原因是蓆夢思成立一九七 年,獲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為公司名稱使用多年。不過,智慧局在二月中旬已駁回一件異議案,業者在四月中旬前,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的可能。
 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瑞森指出,業者要重新提出商標申請,由於有前例,因此必須提出更多調查及證明,主張該品牌確實為廣大消費者所知的品牌,而非通用名詞。一旦商標獲得核可,以現行商標 法規定,就算有爭議案,也不妨礙商標權。
  智慧局官員表示,廠商推出新興產品名稱,一旦打入市場,很容易被消費者當成通用名詞,曾經有膳魔師被當成保溫杯的代名詞、Wal kman當成隨身聽的例子不在少數,一旦成為通用名詞,再主張是商標 機率就不高,因此業者要及時註冊,確保權利的主張,以避免產品或公司名稱,變成別人的商標,或是通用名詞,導致權益損失。
工商時報       2008/03/28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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奮戰四年 席夢思終獲商標權

      席夢思大戰蓆夢思!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通過床墊業者美商席夢思( Simmons)申請席夢思中文商標案,不過,本土床墊業者蓆夢思(Se emoons)提出二件異議案,一件遭到駁回,另一件未定案。
  席夢思表示,就算還有爭議,也不會阻礙商標權的行使。
  台灣席夢思總經理曾佩琳表示,Simmons在美國成立彈簧床品牌一三八年,在台灣成立分公司,申請近四年,直到最近才成功註冊席夢思中文商標,以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使用,因為對品牌業者,商標沒有獲得正名,被其他人使用或誤用,不但混淆消費者也損害業者權益。
  但重新申請過程為何如此辛苦?其實有段故事,曾佩琳說,席夢思二年前就向智慧局前身中央標準局申請註冊商標,不過當時民情都以為席夢思就等於高級彈簧床,屬於通用名詞,因此判決不得註冊商標,也因此這項前例,讓席夢思重新註冊商標之路,比其他業者更費時。
  台灣另一家本土的蓆夢思床業,也為了捍衛品牌,對於美商席夢思註冊中文商標,向智慧局提出二件異議案,原因是蓆夢思成立一九七 年,獲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為公司名稱使用多年。不過,智慧局在二月中旬已駁回一件異議案,業者在四月中旬前,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的可能。
 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瑞森指出,業者要重新提出商標申請,由於有前例,因此必須提出更多調查及證明,主張該品牌確實為廣大消費者所知的品牌,而非通用名詞。一旦商標獲得核可,以現行商標 法規定,就算有爭議案,也不妨礙商標權。
  智慧局官員表示,廠商推出新興產品名稱,一旦打入市場,很容易被消費者當成通用名詞,曾經有膳魔師被當成保溫杯的代名詞、Wal kman當成隨身聽的例子不在少數,一旦成為通用名詞,再主張是商標 機率就不高,因此業者要及時註冊,確保權利的主張,以避免產品或公司名稱,變成別人的商標,或是通用名詞,導致權益損失。
工商時報       2008/03/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