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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造經濟利益 三類產業 工業局撮合智財流通

        為促使企業充分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經濟利益,經濟工業局計劃,優先撮合電子與光電業、通訊資訊業、能源環境與生醫等三大類產業,提供專利評估與加值流通媒合服務,以活絡智財流通交易市場
  國內有不少產、學、研究機構,都有專利產出,不過在研發成果的運用上,卻不易流通。工業委託工研院進行一項「智財流通運用計畫」,針對專利權人與國內17技術服務業者進行媒合,雙方簽定合約後,由技術服務業者進行專利評估、加值,及行銷推廣運用,促進智慧財產流通。
  工業局指出,智慧財產目前限於專利及技術,產業類別為優先辦理電子與光電業,例如記憶體、顯示技術、LED等;通訊資訊業;例如多媒體、光通訊、網通等;能源與生醫產業,則包含太陽能電池、照明、生技醫療醫療器材保健等等。不過,不在此三大產業範疇的產業,申請還是會受理。
  官員指出,簽定代理合約有效期限到971130日,分為獨家代理合約及非獨家代理合約2種,在合約期間,技術服務業者為專利權人推廣,達成交易後,專利權人須支付成交金額15%給技術服務業者。
  官員表示,業者專利在智慧財產局核准時,都已技術公開,並不涉及營業秘密。不過業者要注意的是,若合約為獨家代理,就算專利權人另外進行交易,及合約滿後半年內達成的交易,也都須支付15%。 

工商時報       2008/06/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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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造經濟利益 三類產業 工業局撮合智財流通

        為促使企業充分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經濟利益,經濟工業局計劃,優先撮合電子與光電業、通訊資訊業、能源環境與生醫等三大類產業,提供專利評估與加值流通媒合服務,以活絡智財流通交易市場
  國內有不少產、學、研究機構,都有專利產出,不過在研發成果的運用上,卻不易流通。工業委託工研院進行一項「智財流通運用計畫」,針對專利權人與國內17技術服務業者進行媒合,雙方簽定合約後,由技術服務業者進行專利評估、加值,及行銷推廣運用,促進智慧財產流通。
  工業局指出,智慧財產目前限於專利及技術,產業類別為優先辦理電子與光電業,例如記憶體、顯示技術、LED等;通訊資訊業;例如多媒體、光通訊、網通等;能源與生醫產業,則包含太陽能電池、照明、生技醫療醫療器材保健等等。不過,不在此三大產業範疇的產業,申請還是會受理。
  官員指出,簽定代理合約有效期限到971130日,分為獨家代理合約及非獨家代理合約2種,在合約期間,技術服務業者為專利權人推廣,達成交易後,專利權人須支付成交金額15%給技術服務業者。
  官員表示,業者專利在智慧財產局核准時,都已技術公開,並不涉及營業秘密。不過業者要注意的是,若合約為獨家代理,就算專利權人另外進行交易,及合約滿後半年內達成的交易,也都須支付15%。 

工商時報       2008/06/10